专利名称: |
用于接触式检测障碍物的安全设备和具有安全设备的车辆处理设施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用于接触式检测障碍物的安全设备和具有安全设备的车辆处理设施。该安全设备包括:保持装置,其能被固定在车辆处理设施的承载装置上,用以以能运动的方式将安全设备固定在承载装置上,撞击装置,其由保持装置保持并且由于与障碍物接触而能从非操纵位置偏离到至少一个操纵位置中,传感器装置,其与撞击装置作用连接并且至少能检测到撞击装置占据非操纵位置和/或操纵位置,和复位装置,其与撞击装置联接并且能与车辆处理设施联接,以便将撞击装置转移到非操纵位置中而不与障碍物接触,经由复位装置与撞击装置的联接能在复位装置与撞击装置之间传递转矩,和/或通过复位装置与车辆处理设施的联接能在复位装置与车辆处理设施之间传递转矩。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申请人: |
阿尔弗雷德·卡赫欧洲两合公司 |
发明人: |
延斯·施佩克迈尔;西蒙·奥彭兰德尔;安德烈·施佩克迈尔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23-05-10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23-11-14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2310526050.2 |
公开号: |
CN117048557A |
代理机构: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杨靖;韩毅 |
分类号: |
B60S3/04;G01B7/00;B60S3/00;B;G;B60;G01;B60S;G01B;B60S3;G01B7;B60S3/04;G01B7/00;B60S3/00 |
申请人地址: |
德国温嫩登 |
主权项: |
1.用于在车辆处理设施(100)、尤其是车辆清洗设施上接触式检测障碍物、尤其是车辆(118)的安全设备(108),所述安全设备包括: -保持装置(120),所述保持装置被固定或能被固定在所述车辆处理设施(100)的承载装置(102)上,用以以能运动的方式将所述安全设备(108)固定在所述承载装置(102)上, -撞击装置(122),所述撞击装置由所述保持装置(120)保持,并且所述撞击装置由于与障碍物接触而能从非操纵位置(130)偏离到至少一个操纵位置(150、150a、150b)中, -传感器装置(126),所述传感器装置与所述撞击装置(122)处于作用连接中,并且利用所述传感器装置至少能检测到所述撞击装置(122)占据非操纵位置(130)和/或操纵位置(150a、150b),和 -复位装置(124),所述复位装置与所述撞击装置(122)联接,并且与所述车辆处理设施(100)联接或能与之联接,以便将所述撞击装置(122)转移到非操纵位置(130)中而不与所述障碍物接触, 其中,经由所述复位装置(124)与所述撞击装置(122)的联接能在所述复位装置(124)与所述撞击装置(122)之间传递转矩,并且/或者通过所述复位装置(124)与所述车辆处理设施(100)的联接能在所述复位装置(124)与所述车辆处理设施(100)之间传递转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设备(108),其特征在于,所述复位装置(124)与所述撞击装置(122)联接,并与所述车辆处理设施(100)联接或能与之联接,以便在所述车辆处理设施(100)的运行期间使所述撞击装置(122)保持在非操纵位置(130)中而不与所述障碍物接触。 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安全设备(108),其特征在于,所述复位装置(124)是或包括至少一个弹簧元件(144)、尤其是螺旋弹簧(140),其中,所述弹簧元件(144)是或包括金属体和/或塑料体,并且/或者所述弹簧元件包括至少一个杆区段、至少一个带区段和/或至少一个螺旋区段。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安全设备(108),其特征在于,所述复位装置(124)的端部区段(152、156)围着被固定在所述撞击装置(122)上的突出部(170),并且/或者所述复位装置(124)的端部区段(152、156)围着固定或能固定在所述车辆处理设施(100)上的突出部。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安全设备(108),其特征在于,所述复位装置(124)的端部区段(152、156)嵌入到形成在所述撞击装置(122)上的容纳部(154)中,并且/或者所述复位装置(124)的端部区段(152、156)嵌入到形成或布置在所述车辆处理设施(100)上的容纳部(154)中。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安全设备(108),其特征在于,所述复位装置(124)的端部区段(152、156)特别是以能松开的方式、形状锁合、力锁合和/或材料锁合地固定在所述撞击装置(122)上和/或在所述车辆处理设施(100)或固定或能固定在所述车辆处理设施(100)上的复位支承装置(128)上。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安全设备(108),其特征在于,所述复位装置(124)是或包括螺旋弹簧(140),其中,在所述螺旋弹簧(140)的松弛的状态下,各两个相邻的匝圈(172)之间的间距最多只有螺旋线材的线材直径或者说横向于卷绕方向(172)的最大延伸那么宽。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安全设备(108),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螺旋弹簧(140)的松弛的状态下,各两个相邻的匝圈(172)相互贴靠。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安全设备(108),其特征在于,除了所述复位装置(124)之外,未设置另外的复位装置。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安全设备(108),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器装置(126)被设立成用于非接触式或接触式、尤其是电感式和/或电容式检测所述撞击装置(122)处于非操纵位置(130)中或处于从非操纵位置(130)偏离出来的操纵位置(150a、150b)中。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安全设备(108),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撞击装置(122)上布置有能被所述传感器装置(126)检测到的探测部分(158),所述探测部分在所述撞击装置(122)上的定位是能改变的,用以调整所述探测部分(158)与所述传感器装置(126)的间距。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安全设备(108),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器装置(126)和所述复位装置(124)布置在所述撞击装置(122)的脚部区段(136)的不同侧上。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安全设备(108),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器装置(126)和所述复位装置(124)布置在所述脚部区段(136)的相反的、尤其是彼此相对置的侧上。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安全设备(108),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器装置(126)的传感器轴线(146)和所述复位装置(124)的轴线(142)彼此对齐和/或相交和/或最多错开了所述复位装置(124)和/或所述传感器装置(126)直径的三倍和/或彼此异面倾斜地布置。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安全设备(108),其特征在于,所述撞击装置(122)具有脚部区段(136)、头部区段(132)和将所述脚部区段(136)与所述头部区段(132)连接起来的中间区段(134),其中,在所述中间区段(134)上形成有朝车辆处理区、尤其是清洗区(114)的方向探伸超出车辆处理机组、尤其是超出车轮清洗刷(106)的突出区段(138)。 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安全设备(108),其特征在于,所述突出区段(138)被形成用于朝车辆处理区、尤其是清洗区(114)的方向突出超过所述传感器装置(126)和/或所述复位装置(124)。 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安全设备(108),其特征在于,所述突出区段(138)具有基本上三角形突出的形状。 1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安全设备(108),其特征在于,所述突出区段(138)沿着从脚部区段(136)到头部区段(132)的间距突出至少20cm、优选是至少50cm,更优选至少75cm的距离。 1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安全设备(108),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区段(134)由管形成或包括这样的管,其中,所述突出区段(138)由所述管的至少一个弯曲部形成。 20.用于处理、尤其是清洗和/或抛光车辆(118)的车辆处理设施(100),所述车辆处理设施具有: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接触式检测障碍物的安全设备(108),和 用于承载车辆处理机组(104、106)、尤其是车轮清洗刷(106)的承载装置(102)、尤其是承载柱(110), 其中,所述安全设备(108)朝车辆处理区、尤其是车辆清洗区(114)安装在所述承载装置(102)上。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车辆处理设施(100),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处理设备(100)和/或所述安全设备(108)具有控制装置,其中,传感器装置(126)与所述控制装置联接,用以传输指出撞击装置(122)占据非操纵位置(130)或占据从非操纵位置(130)偏离出来的操纵位置(150a、150b)的信号。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车辆处理设施(100),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被设立成用于:在借助所述传感器装置(126)检测到所述撞击装置(122)占据操纵位置(150a、150b)时,停止所述承载装置(102)和/或车辆处理机组(104、106)的运动。 23.根据权利要求21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设施(100),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处理设施(100)具有用于向用户显示提示的显示装置,并且所述控制装置被设立成用于:在借助所述传感器装置(126)检测到所述撞击装置(122)占据操纵位置(150a、150b)时,借助所述显示装置显示提示。 24.根据权利要求20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设施(100),其特征在于,突出区段(138)在车辆清洗区(114)之上约20cm至100cm的高度处具有其最大突出。 25.根据权利要求20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设施(100),所述车辆处理设施是龙门架式清洗设施,其中,所述车辆处理设施(100)能平行于由所述车辆处理设施(100)限定的车辆清洗区(114)移动。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