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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新北市徵求民間參與節能路燈換裝暨維護案推動經驗
题名: 新北市徵求民間參與節能路燈換裝暨維護案推動經驗
正文语种: 中文繁体
作者: 胡培中
作者单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关键词: PFI;VfM;民間融資提(啟)案;路燈;節能燈具;LED '成果規範;績效指標;均付款
摘要: 英、日、澳大利亞等先進國家於面臨財 政困難之際,多藉由民間融資提案(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 , PFI)導入民間資源,持續 穩定提供優質公共服務,以滿足民眾需要。 新北市轄內共有約22萬盞路燈(含能源 局補助4萬盞LED路燈,餘均為水銀燈或高鈉燈),分別由29個區公所負責維護,市府 每年需編列電費及例行維護費,以維路燈正 常運作。有鑑於電價日趨上漲,倘及早汰換 高耗能燈具為節能燈,可降低電費支出,減 少碳排放,落實節能減碳,並提供市民優質 道路照明服務。 新北市以「既有路燈維護費」及「未來 節電費」為基礎,在不增加市庫額外負擔之 前提下,參考PFI精神,將民間財務、專業 技術及節能的思維ー併融入,提供足夠的誘 因吸引民間參與意願,以期能於短期內完成換裝節能燈具,並以換裝期至多1年,維護 期6年(第1年與換裝期重疊)為條件,於 2014年間經以公開招標複數決標且合於最有 利標之競標精神,決標予2家國內廠商。因 參採PFI遞延付款之精神,換裝期間市府無 需給付廠商任何費用,於完成換裝且開始提 供照明服務時,再由市府逐年按廠商實際提 供道路照明服務成果達成績效指標情形付費。 2家廠商得標後實際已分別於2015年7 月、9月完成節能路燈換裝,並開始提供道路 照明服務,換裝後民眾反映普遍良好,且故 障報修率為之下降,故障修復時間縮短3分之1。 上述方式較市府逐年編列預算分期分區 換裝節能燈具更為經濟,且因各服務區域績 效指標均相同,服務水準沒有城鄉差距。服 務期間,照明品質及燈具故障修復時間等均 納為績效評核,不致有服務水準隨時間遞減之情形。得標廠商與在地優質廠商策略聯盟, 創造在地就業機會,進而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市民、廠商、相關產業及市府均互蒙其利。
期刊名称: 工程:中國工程師學會會刊
出版日期: 2016.02
出版年: 2016
期: NO.01
页码: 6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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