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钢管桩的接头结构 |
摘要: |
在将具有外嵌端部的第1钢管桩和具有内嵌端部的第2钢管桩在所述外嵌端部和所述内嵌端部共有着同一轴芯线的状态下连结而成的钢管桩的接头结构中,在沿着所述轴芯线剖视时,在所述外嵌端部(或所述内嵌端部)的内侧(或外侧)的、沿着所述轴芯线的多个位置以朝向所述第2钢管桩(或所述第1钢管桩)逐级地扩径(或缩径)的方式设置有外嵌台阶部(或内嵌台阶部),各个所述外嵌台阶部(或所述内嵌台阶部)具有离所述第2钢管桩(或所述第1钢管桩)相对较近的外嵌山部(或内嵌山部)和与该外嵌山部(或该内嵌山部)相邻的外嵌谷部(或内嵌谷部),用离所述第1钢管桩最近的所述内嵌谷部的板厚除离所述第2钢管桩最近的所述外嵌谷部的板厚得到的比率为0.84以上。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日本;JP |
申请人: |
新日铁住金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松宫弘信;北滨雅司;石滨吉郎;小林义法 |
专利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19-01-01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680066850.9 |
公开号: |
CN108291376A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万利军;段承恩 |
分类号: |
E02D5/24(2006.01)I;E;E02;E02D;E02D5;E02D5/24 |
申请人地址: |
日本东京都 |
主权项: |
1.一种钢管桩的接头结构,所述钢管桩的接头结构是将具有外嵌端部的第1钢管桩和具有内嵌端部的第2钢管桩在所述外嵌端部和所述内嵌端部共有着同一轴芯线的状态下连结而成的钢管桩的接头结构,其特征在于,在沿着所述轴芯线剖视时:在所述外嵌端部的内侧的、沿着所述轴芯线的多个位置,以朝向所述第2钢管桩逐级地扩径的方式设置有外嵌台阶部,各个所述外嵌台阶部具有离所述第2钢管桩相对较近的外嵌山部和与该外嵌山部相邻的外嵌谷部;在所述内嵌端部的外侧的、沿着所述轴芯线的多个位置,以朝向所述第1钢管桩逐级地缩径的方式设置有内嵌台阶部,各个所述内嵌台阶部具有离所述第1钢管桩相对较近的内嵌山部和与该内嵌山部相邻的内嵌谷部,各个所述内嵌山部,在将所述内嵌端部插入于所述外嵌端部内并使所述内嵌端部绕所述轴芯线相对旋转了的状态下,相对于各个所述外嵌山部接合止动;在各个所述外嵌山部,用离所述第2钢管桩相对较近的所述外嵌山部的突出高度除位于该外嵌山部旁边的所述外嵌山部的突出高度所得到的比率为0.5以上且0.9以下,在各个所述内嵌山部,用离所述第1钢管桩相对较近的所述内嵌山部的突出高度除位于该内嵌山部旁边的所述内嵌山部的突出高度所得到的比率为0.5以上且0.9以下,离所述第2钢管桩最近的所述外嵌谷部的板厚比离所述第1钢管桩最近的所述内嵌谷部的板厚小,并且,用离所述第1钢管桩最近的所述内嵌谷部的板厚除离所述第2钢管桩最近的所述外嵌谷部的板厚所得到的比率为0.84以上。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