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管廊污水检查系统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管廊污水检查系统,涉及地下管廊建造技术领域。所述管廊污水检查系统,其下端设在管廊的污水舱内,上端露出地面,所述污水舱内设有污水主管,包括检查井、井筒以及设置于所述检查井相对两端的顶板和底板,所述井筒设在所述顶板上,所述顶板设有一通孔,所述井筒通过所述通孔连通所述检查井;所述污水主管贯穿所述检查井,所述检查井的内侧壁设有爬梯,所述检查井的内壁、所述顶板的内侧和所述底板的内侧均涂刷20~25mm厚的聚合物防腐砂浆。本实用新型的管廊污水检查系统,有效防止污水对检查系统的腐蚀,增加检查井的使用寿命。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广西;45 |
申请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
发明人: |
吴嘉佳;欧秋杰;周焱;杨理广;李信;董岩岩;卢二侠;史健波;蓝华;李博;张思瑜;李鹏;李晓;谢惠静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9-30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6-18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21621783.5 |
公开号: |
CN208996090U |
代理机构: |
北京天奇智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宋业萍 |
分类号: |
E02D29/12(2006.01);E;E02;E02D;E02D29 |
申请人地址: |
5300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30号 |
主权项: |
1.一种管廊污水检查系统,其下端设在管廊的污水舱内,上端露出地面,所述污水舱内设有污水主管,其特征在于:包括检查井、井筒以及设置于所述检查井相对两端的顶板和底板,所述井筒设在所述顶板上,所述顶板设有一通孔,所述井筒通过所述通孔连通所述检查井;所述污水主管贯穿所述检查井,所述检查井的内侧壁设有爬梯,所述检查井的内壁、所述顶板的内侧和所述底板的内侧均涂刷20~25mm厚的聚合物防腐砂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管廊污水检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舱内底部还设有排水沟,所述排水沟围绕所述检查井的外缘设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管廊污水检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井筒的顶端位于绿化带处,所述井筒的顶端高出地面0.2m。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管廊污水检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井筒的顶端位于道路上,所述井筒的顶端与道路标高持平。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管廊污水检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主管的管径设为0.4~0.8m。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管廊污水检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主管的管道中心距离所述污水舱的底壁有0.5~2.5m。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管廊污水检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主管的外壁套设有第一防水套管,所述第一防水套管的管径比所述污水主管的管径大0.4m。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管廊污水检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查井的外侧壁设有一污水出入管,所述污水出入管与所述污水主管垂直设置,且所述污水出入管连通所述污水主管,所述污水出入管的外壁套设有第二防水套管,所述第二防水套管的管径比所述污水出入管的管径大0.4m。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管廊污水检查系统,其特征在于:沿所述污水舱的水平方向每隔30~80m的距离设置一个所述检查井。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管廊污水检查系统,其特征在于:在道路的两侧或单侧沿所述管廊的水平方向间隔设置预留支管,所述预留支管的管径设为0.4~0.5m,所述预留支管的其中一端连接一所述检查井,所述预留支管的外壁套设有第三防水套管。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